廣州中院判決虛擬貨幣借貸無效,按成本價賠償 19.96 萬元
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一起虛擬貨幣借貸糾紛案作出判決,認定相關借貸約定無效,不支持返還虛擬貨幣或按市場價格賠償。法院裁定借款人應賠償出借人的財產損失,最終判決按出借人購買該貨幣的成本價賠償 19.96 萬元。
並非投資建議。
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一起虛擬貨幣借貸糾紛案作出判決,認定相關借貸約定無效,不支持返還虛擬貨幣或按市場價格賠償。法院裁定借款人應賠償出借人的財產損失,最終判決按出借人購買該貨幣的成本價賠償 19.96 萬元。
並非投資建議。